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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钢股份沪市公告(200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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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转载 2006-9-5 8:11:12 共阅读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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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02)"莱钢股份"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下称:股改方案)自2006年8月18日刊登公告以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非流通股股东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对价安排作如下调整: 于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每10股流通股获送1股股票和10.84元现金,使股改方案的总对价水平达到折合每10股流通股获送3股股票的水平。根据该对价水平计算,非流通股股东共需支付20280000股股份和219835200元现金。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06年8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及相关附件。修订后的股改方案尚须提交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8月29日复牌。 (编辑:马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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